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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一、申辦項目 
    申請一般類水產動物活體貨品進口同意書 
二、法令依據 
    依據84年4月29日農林字第4030301A號令「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 
三、應附文件 
    (一)貨品進口同意書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 
    (二)如以營利為目的,應附具經營野生動物或其產製品進口業務之營業證照影本。 
    (三)申請輸入保育類野生動物活體或其產製品時,其輸出國或再輸出國為瀕臨絕種野生
    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會員國者,應檢附輸出國或再輸出國管理機關核發之符合該公約規
    定之特別出口許可證影本;非會員國者,應檢附輸出國或再輸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產地
    證明書或同意輸出文件影本。 
    (四)申請首次輸入非台灣地區原產之野生動物物種者,應同時檢附可供辨識之彩色實體
    照片及對國內動植物之影響評估報告(格式如附件二)一式九份;如為非首次進口者,
    應同時檢附佐證資料及可供辨識之彩色實體照片一式三份。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者應於申請書之備註欄填註輸入用途。 
    (二)首次輸入者填具對國內動植物之影響評估報告時,應逐欄詳填。 
    (三)進口同意書有效期限為6個月。 
五、審核流程 
    申請人檢附應附文件後進口商所在地縣市政府核轉本署核辦,經審核資料符合規定或對
    國內動植物無影響之虞即核發進口同意書,否則即退件。 
    劍旗魚貨品進口同意書銷案申請審核流程圖:申請、審核、符合則核發,不符合則退件
六、完成時間 
    60個工作天 
七、申辦方式 
    檢附應附文件資料送進口商所在地縣市政府核轉本署辦理。 
八、業務承辦人 
    漁業署企劃組黃海龍 TL:02-33436040
九、填寫範例 
    填寫範例[申請書][評估表(附件二)] 
十、下載 
    下載有關申請書表壓縮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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