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行政規則及函釋

標題修改時間
釋任職臺灣肥料公司之工程師及未滿十八歲者,均不得申領漁業執照案(停止適用) 110-09-16
釋漁港區內廢棄船舶可否於各停放地點逕予拍賣清除,及執行拍賣或銷毀後漁業執照及汰建資格如何處理案(停止適用)) 110-09-16
釋一般漁船可否汰建為舢舨案(停止適用) 110-09-16
釋漁業執照在有效期限內已沉沒在漁港之漁船,經漁港管理機關依漁港法拖吊上岸辦法公告拍賣,是否可同意由拍賣買受人將該船解體後取得汰建資格等各項疑義案(停止適用) 110-09-16
釋目前停留國外漁業基地漁船,擬在當地解體,申請保留汰建資格,需要何種證明文件案(停止適用) 110-09-16
釋「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二十八條第六項規定,依漁業法所處之罰鍰尚未繳納者,不予核發漁業證照,該項規定是否包含船長罰鍰尚未繳納亦不予核發船主漁業執照疑義案(停止適用) 110-09-16
釋漁船出海作業未在申請出海作業時限或漁政機關同意延長返港期限內返港者,即為逾期返港案(停止適用) 110-09-16
貴處函詢如何受理漁業人申請漁船租賃案件一案(停止適用) 110-09-16
漁船建造許可及漁業證照核發準則第十四、十五條執行注意規定(停止適用) 110-09-16
二十噸以上漁船出海作業時限及船員最低員額等規定(廢止) 110-09-09
兼營娛樂漁業漁船若於娛樂漁業執照有效期限屆滿未逾一年,得再度申請兼營娛樂漁業,尚無須受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之限制(廢止) 110-08-09
縣(市)政府受理建造十五公尺以上未滿二十噸漁船辦理原則(廢止) 110-08-0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前委託高雄市政府建設局漁業處辦理之漁船及船員管理相關業務,自八十九年八月一日起,改由該署南部辦公室辦理 110-08-09
漁業人申請漁船輸出相關規定(廢止) 110-08-0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台南市、台南縣、高雄縣及屏東縣籍二十噸以上漁船及船員相關業務,自九十年十月十五日起改由本會漁業署南部辦公室辦理(廢止) 110-08-09
漁業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漁船改造或以新丈量法丈量程序及其汰舊噸數之計算原則(廢止) 110-08-09
配合公司法修正即日起在漁業法施行細則未完成修正前,得暫以檢附「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或「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替代「公司登記」影本(廢止) 110-08-09
直轄市以外總噸位未滿二十噸動力漁船暨未滿五十噸非動力漁船擔保交易登記程序(廢止) 110-08-09
遠洋漁業鼓勵作業及拓銷獎勵作業規範 110-08-03
調整遠洋延繩釣漁業總船數限制作業規定(廢止) 110-07-15
共34頁,共680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