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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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法令
漁業法令
行政規則及函釋
現任立法委員、直轄市市議員、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等民意代表,如無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不予核發漁船船員手冊之情事,得依該規則相關規定申領漁船船員手冊
現任立法委員、直轄市市議員、縣﹝市﹞議員及鄉、鎮、市民代表等民意代表,如無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不予核發漁船船員手冊之情事,得依該規則相關規定申領漁船船員手冊
修改時間
101年01月11日
點閱率
905
內容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九三一二二六○四七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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