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漁業漁船經營載客潛水活動研習訓練
- 修改日期
- 112年10月03日
- 點閱率
- 584
- 內容
一.依據「娛樂漁業漁船載客從事潛水活動審核作業要點」第3點規定,載客從事潛水活動之娛樂漁業漁船船長,應參加本署辦理或委託專業單位辦理之講習,並取得結業證書。爰舉辦本訓練。
二.辦理日期及場地:訂於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於高雄署本部 (806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國際會議廳辦理;訓練課程內容如附件一。
三.參訓對象:
(一)凡持有本國二等、三等船長執業證書。
(二)或營業用動力小船駕駛執照者。
(三)及漁船船員手冊。
前經調查已有39名報名(參訓名單如附件二)。為保障有意參訓者權益,報名參訓無故不到者,隔年不准報名,順延至第2年才可報名。
四.如有其他問題,請電洽本署沿近海漁業組漁船管理科許先生(TEL:02-2383-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