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第13條。
公告事項:113年度東太平洋及南太平洋漁區之小釣船分別有缺額10艘及28艘,請有意登記東太平洋及南太平洋漁區之小釣船,且為臺灣鮪延繩釣協會會員之經營者於113年9月13日前,依「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規定,檢附應備文件向臺灣鮪延繩釣協會提出申請,再由該協會報請本部核定;符合登記條件但非臺灣鮪延繩釣協會會員之經營者於113年9月13日前,依前揭規定,檢附應備文件向本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