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有關漁會乙類會員非水產學校畢業,持有經漁業機關、團體出具從事漁業改良、推廣工作之證明,是否仍需具備漁業主管機關或漁業學術機構認定之專著或證明文件,始符合登記理、監事資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