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長信箱
署長信箱說明
請填妥下列欄位資料,(必填)欄資料務必填寫正確,若信件內容超過600字,請利用附件功能上傳文字檔案。
資料送出後,系統會自動寄送一封確認信至您所填寫之電子郵件信箱,請點選【確認】連結,以利本機關辦理後續事宜。另電子郵件資料務必再次核對正確,以免未回復確認信而本機關不受理您的案件
原則上於收件後3個工作日內回覆,如信件內容屬於較為複雜需進一步查處案件,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辦理。
寫信步驟
步驟1:申請人填寫信件內容及聯絡資料
步驟2:系統寄發確認信
步驟3:申請人請於收到確認信後7日內點選確認連結(未完成則不予處理)
步驟4:系統完成確認
步驟5:申請人所反映之問題進入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