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漁電共生」政策立場未改變 落實漁電專業分工
- 發佈日期
- 115年03月31日
- 點閱率
- 199
針對陳昭姿及洪毓祥立委今(31)日與相關環團召開「反對漁電共生鬆綁脫鉤」記者會,漁業署表示,「漁電共生」在不影響養殖經營與漁民權益、兼顧維護農地與環境生態之前提下穩健推動,照顧養殖漁民之政策立場均未改變,並非外界所說的漁電鬆綁脫鉤之推論,漁業署特別提出嚴正澄清。
漁業署說明,漁電共生政策自推行以來,均秉持「養殖為本、綠能加值」下發展,在不影響養殖經營與漁民權益、兼顧維護農地與環境生態之前提下穩健推動,照顧養殖漁民立場均未改變。
「漁電共生,專業分工」旨在務實推動漁電專業分工,讓專業的漁民能夠主導並確認案場的配置是符合養殖端的需求,進一步確保魚塭在養殖作業上的合理性,而能源業者則負責案場發電;此外,為落實漁電共生合夥經營,光電資金也要投入參與養殖漁業升級,互利共榮;對於進駐養殖的人力,優先由原養殖戶養殖,倘無意願,可由養殖產業團體協助媒合養殖漁業青年或其他養殖漁民進場,落實養殖經營。未來並朝向漁民及業者可自行選擇依既有機制或新制辦理,在推動上保有十足的彈性。
漁業署重申,針對「漁電共生,專業分工」,尚在政策研議溝通階段,後續將持續召開討論會議,邀集各養殖產業團體及地方政府等持續溝通彙整相關意見,以確保符合漁電推動核心及農地農用等原則。
聯絡人:繆自昌副署長
手 機:0905-16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