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區漁會業經本部114年12月18日以農授漁字第1140255610號函廢止從事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仲介機構許可
中華民國114年12月18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40255610B號公告
主 旨:瑞芳區漁會業經本部114年12月18日以農授漁字第1140255610號函廢止從事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仲介機構許可。
依 據:「臺灣地區漁船船主境外僱用及接駁暫置大陸地區漁船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公告事項:廢止瑞芳區漁會從事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仲介機構許可,自即日起不得接受漁船船主委託,辦理大陸地區漁船船員之僱用、
進入境內水域、接駁、轉換雇主、續僱、解僱、送返及離船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