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漁業人權與海上醫療保障 漁業署公告漁船醫藥箱藥品及器材配置清單
- 發佈日期
- 115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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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深化漁業人權保障與提升船員海上作業安全,農業部漁業署於9月29日公告「漁船醫藥箱應配置之藥品及器材種類」。此公告係依據「漁船船員管理規則」第5條之1「提供船員出海期間所需足量之醫藥箱」規定,明確規範遠洋及沿近海漁船所需的醫藥配置基準,確保船員在面對海上封閉與嚴峻環境時,能獲得充足且合規的醫療支持。
委託學術與醫療專業團隊 依海上急救與臨床需求建置清單
漁業署說明,為確保醫藥箱清單能精準切合海上緊急救護與臨床實務需求,結合專業醫療機構進行系統性研析與評估。針對創傷處置、心血管急救、強效止痛消炎、呼吸道擴張及生命徵象監測等海上常見傷病,全面評估研擬出 96 種藥品與 82 種醫療器材之配置規範。
邀集遠洋漁業公協會與食藥署研商 兼顧法規與產業實務
漁業署強調,清單建置過程中,特別邀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高雄市醫師公會、高雄市藥師公會、遠洋漁業公協會等產業團體,就海上常見傷病態樣、船上藥品管理流程及藥物保存進行充分溝通,確立漁業人可憑漁業署公告之藥品清單向藥事機構合規購買藥品,確保船長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獲得充足醫療支援。
配合國際C188漁撈工作公約港口檢查 未來規劃補助遠洋漁民購置藥品器材
漁業署進一步指出,國際勞工組織(ILO)第188號《漁撈工作公約》(C188)明確要求漁船必須配備適當之醫療設備與藥品。我國遠洋漁船於各大洋區作業並進入他國港口時,醫藥箱之合規配置將成為應對外國港口國檢查(Port State Control)及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之關鍵憑證。為協助遠洋漁民順利對接國際規範並減輕經營負擔,漁業署後續將規劃相關措施,補助遠洋業者購置必備之藥品及醫療器材種類,同時搭配船員急救講習與遠端視訊醫療制度,打造更完善的海上醫療防護網。
持續深化漁業人權 展現負責任漁業國決心
漁業署最後強調,從推動 Wi-Fi 設施、改善漁船起居艙、試行遠端醫療,到此次公告醫藥箱配置標準,均展現政府維護漁業人權的堅定決心。未來將持續與產業及國際社會攜手,共同打造具備尊嚴、安全與國際競爭力的永續漁業環境。聯絡人:林頂榮副署長
手 機:0928-025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