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漁業署4月份大事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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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行政院114年4月22日以院臺農字第1141002700號令修正發布「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規定,並自即日施行。修正內容主要為未裝設航程紀錄器之漁船、舢舨、漁筏,除遠洋漁船外,自115年1月1日起,以漁業管理資訊系統內,固定式或攜帶式AIS登載之進出港紀錄為核算出海時數之依據,使用汽油之漁船、舢舨、漁筏,其出海日數及時數之核算亦同。
二、農業部已於114年4月1日公告「114年度漁船漁筏收購及處理作業程序」,有意願參加收購之漁業人向縣(市)政府辦理登記,登記時間為114年4月15日至114年5月16日,請縣(市)政府於登記截止日後7日內,將相關收購漁船資料紙本及電子檔送農業部漁業署彙整,俾利辦理後續收購事宜。
三、「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最低工資審議小組第5次會議」於114年4月16日召開完畢,會議決議以5年(119年)追齊國際勞工組織海事勞工公約(MLC)之最低工資標準為目標,自115年起以每年調高20美元為基本調幅,並視當年度產業經營整體狀況,由該審議小組決定加碼調整幅度,惟決議同時說明倘遇特殊狀況,當年度調幅及5年追齊MLC薪資之目標,經該小組委員決議後得以調整。
四、農業部已於4月2日公告114年度「富邦產物降水量參數虱目魚養殖水產保險」、「富邦產物降水量參數石斑魚養殖水產保險」、「富邦產物降水量參數鱸魚養殖水產保險」及「富邦產物降水量參數吳郭魚養殖水產保險」農業保險商品之申請保險費補助受理期限為114年4月2日至4月30日止。
五、114年4月18日辦理賴清德總統產業傾聽之旅-「因應美國加徵關稅政府就吳郭魚、鱸魚產業支持方案座談會」,與吳郭魚、鱸魚等養殖產業相關地方政府、養殖協會、漁會及百大青農進行座談交流,第一時間掌握業者面對美國關稅調整的挑戰與需求,協助站穩美國及各大海外市場。農業部對於養殖生產端、加工端及通路端,給予金融支持、提升產業競爭力、開拓多元市場三大面向的六大支持措施,並成立諮詢專線,同時也建置關稅影響通報平台,提供業者自主通報,即時掌握訂單受影響情形。
六、為因應美國關稅,提升漁產業競爭力,協助開拓多元市場,農業部於114年4月21日農授漁字第1141523332及1141545322號令訂定「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海洋捕撈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與「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養殖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推動支持措施包含補助漁業冷鏈設施設備新建與更新升級、調整生產模式及推動合作生產穩定供銷、輔導取得國際認驗證制度及標章、擴大辦理國內漁產品行銷活動,以維護水產品持續輸美及深化市場拓銷,確保輸美水產品產業鏈穩定及漁村社會安定,減少上下游及周邊關聯產業之衝擊,改善漁業經營體質與產業供銷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