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南方黑鮪年度總漁獲配額、各作業組別船數、單船配額及漁獲返國銷售組漁船運返國內銷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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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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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4年1月14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41532067號公告
主 旨:公告114年度南方黑鮪年度總漁獲配額、各作業組別船數、單船配額及漁獲返國銷售組漁船運返國
內銷售數量。
依 據: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七條及第十五條。公告事項:
一、114年度三大洋水域捕撈南方黑鮪之總漁獲配額依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年會決議
為1,468公噸〔去鰓、內臟、尾處理後重量約為1,277公噸(可分配1,267公噸),以下稱
配額或漁船捕獲量者均為處理後重〕。但國際漁業組織另有規定或變更時,由本部另行公
告調整之。二、漁獲配額使用期間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1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三、114年度捕撈南方黑鮪之漁船區分為季節性專業組(含中南印度洋組、西南印度洋組、漁獲返國
銷售組及太平洋組)與混獲組,各作業組別船數及單船南方黑鮪漁獲配額分配如下:
(一)季節性專業組:
1、中南印度洋組:船數為21艘,單船漁獲配額為24公噸。
2、西南印度洋組:船數為6艘,單船漁獲配額為5公噸。
3、漁獲返國銷售組:船數為20艘,單船漁獲配額為34公噸,其中10公噸需運返國內銷售;漁船捕
獲量未達20公噸者,按實際漁獲數量50%運返國內銷售。
4、太平洋組:船數為3艘,單船漁獲配額為10公噸。
(二)混獲組:船數為5艘,單船漁獲配額為1公噸。
四、114年7月1日後,視前揭南方黑鮪配額使用情形,受理申請再分配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