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基隆市望海巷潮境海灣水產動植物繁殖
- 內容
基隆市-基隆市望海巷潮境海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
公告日期:112.10.23
公告文號:基府產海壹字第1120249586B號
公告主旨:公告修正「基隆市望海巷潮境海灣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及有關限制事宜」,並自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生效。
保育區位置範圍::- 核心區:基隆市行政轄區所屬A、B、C、D四點所圍自陸地高潮線起向外海域之範圍。
- 永續利用區:基隆市行政轄區所屬A、B、E、F四點所圍海域之範圍。
- 共同管制事項:
- 採捕石花菜等經濟型海菜(藻)類,以設籍基隆市之市民(含漁民)及基隆區漁會會員為限。欲採捕經濟型海菜(藻)者,應於每年十月三十一日前至基隆區漁會申請,並由基隆區漁會於十一月三十日前將申請採捕人員姓名(含身分證字號)繕造成冊函報基隆市政府,經基隆市政府審核並副知海岸巡防機關備查後,始得於翌年全年度採捕經濟型海菜(藻)。採捕經濟型海菜(藻)僅得以徒手方式進行,且禁止採捕海菜(藻)以外之水產動植物。
- 基於學術研究及資源調查目的,須進入保育區範圍內採捕水產動植物者,應於採集前檢具計畫書,並載明採捕種類、期間、方式及人員等書面資料,報請基隆市政府核准後,始得為之。進入時,僅准予執行基隆市政府核准之計畫,並應隨時攜帶許可文件以備基隆市政府不定期查驗。
- 因發布颱風、海嘯警報或有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特殊情形,基隆市政府為維護民眾安全,得禁止其進入。
- 核心區管制事項:
- 非經基隆市政府許可,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含徒手及沿岸垂釣等)水產動植物或破壞棲息地環境之行為。
- 每年四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間每日上午七時至下午六時,經基隆市政府許可,得進入本區從事自然教育、生態攝影、生態旅遊或生態潛水等活動,其餘時段禁止人員進入。
- 進入本區之人員,應向基隆市政府提出申請,經許可後始得進入。申請進入水域者,應檢附國內或國外潛水機構之合格潛水能力證明。
- 進入本區從事自然教育、生態攝影、生態旅遊或生態潛水人員採總量管制,陸域及潮間帶每日以二百人為限;水域平日以二百人為限、假日以四百人為限,並採上下午分流制度。但設籍於基隆市長潭里、八斗里、砂子里、碧砂里、新豐里、新富里之居民經許可進入本區者,不計入總量管制人數。
- 進入本區之人員,應由基隆市政府指定之出入口進出。進入陸域及潮間帶者,應由基隆市政府認證合格之解說人員帶領進入;進入水域者,應配戴基隆市政府核准之證件套,並僅可於基隆市政府指定之公共浮具繫綁潛水用具,不得擅自繫綁於礁石或特殊器材上。
- 經基隆市政府核准之學術研究、資源調查、採捕經濟型海菜(藻)及管理單位人員不受前五目規定之限制。
- 永續利用區管制事項:本區僅可從事經許可經營之漁業,並禁止有破壞棲息地環境之行為。
保護等級分類:核心區2、永續利用區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