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度颱風卡努影響,漁業署籲請漁民朋友作好防汛準備
- 發佈日期
- 112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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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度颱風卡努(國際命名KHANUN) 2日8時的中心位置在北緯 25.7 度,東經 126.9 度,以每小時12公里速度,向西北西進行。中心氣壓930百帕,近中心最大風速每秒48公尺,瞬間最大陣風每秒 58 公尺,七級風平均暴風半徑 280 公里(西北側 280 公里、東北側 290 公里、西南側 260 公里、東南側 300 公里),十級風平均暴風半徑 100 公里(西北側 110 公里、東北側 110 公里、西南側 70 公里、東南側 110 公里)。
航行與作業船隻應嚴加戒備
漁業署提醒海上航行、作業漁船嚴加戒備,收聽颱風動向廣播,儘速進港避風或駛離颱風路徑。
強化海上養殖及定置網相關設施防護工作
漁業署請箱網及淺海牡蠣養殖業者,加強固定海上網具及纜繩等設施;定置網業者,請檢視框架、浮球、網片等設施並固定纜繩。
陸上魚塭應檢視塭堤,維護設備正常運作
漁業署請養殖業者確實鞏固魚塭岸壁與疏通排水設施,並加強巡視水閘門、養殖備用水源,及檢修備用發電機正常運作並添足用油;必要時於塭堤加設防護網,及作好短時間強降雨造成魚塭鹽度、水質急速變化影響養殖物的因應措施。
加強漁港設施及在港漁船防颱作為
漁業署表示,已請各漁港管理機關加強漁港區域內公共設施之防護、疏通水溝等防颱整備作業,對進港避風漁船完成停泊安排,通知船主加強港區漁船纜繩固定,同時要求各區漁會對魚貨直銷中心、漁會辦公處所等一般設施及消費地魚市場,亦作好防颱措施。
漁業署又表示,為防止漁港因浮木、布袋蓮或其他漂流物阻塞航道,請相關漁港管理機關準備攔阻設施適時佈設,並備妥相關搶通(修)設備機具,以備儘速搶通。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規定通報所在地鄉、鎮、區公所
漁業署最後呼籲,請漁民朋友隨時密切關注中央氣象局所發布的天氣資訊,作好防颱整備,並注意自身安全,將危險與災害降至最低。
如有災害損失,請依天然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通報所在地公所,並隨時與漁業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保持聯繫。
聯絡人:王正芳副署長
手 機:093789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