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迄今七股臺61線以西並無新增漁電共生案場
- 發佈日期
- 11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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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年1月9日媒體報導「臺南七股養殖青年 憂魚塭被搶去種電」,漁業署嚴正澄清,據瞭解臺南市議會於109年間即請臺南市政府禁止審查七股臺61線以西任何太陽能板設置之申請,目前臺南七股臺61線以西並無新增太陽能板申請案。未來「漁電共生」仍以「養殖為本,綠能加值」為主軸,不會犧牲養殖漁民作業權益。
漁業署說明,為確保養殖事實,各地方政府已陸續至漁電共生案場進行查核,其中臺南市政府在112年9-11月已進行查核其中11場為地面型大型案場(北門雲豹6場、七股志光5場);惟因該等案場均屬近期陸續完工,才開始進行養殖,需視養殖物種至少需要經過1至2年始能確認能夠穩定養殖。因此農業部水產試驗所已組成技術輔導團隊,及已提供漁電共生案場操作手冊,提供養殖戶相關技術輔導。
漁業署強調,未來能源朝向綠能發展,係各界都認同的方向,漁業署秉持行政院綠能發展的能源政策,以創造環境、養殖產業、綠電能源三贏,並持續與各地方政府合作進行漁電共生案場查核工作,後續將持續督導各地方政府依容許辦法及查核指引辦理漁電案場查核,落實養殖事實,確保養殖漁民權益。
聯絡人:陳建佑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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