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共善夥伴關係 絕不容許暴力行為
- 發佈日期
- 113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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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業署接獲屏東縣東港籍「振銘洋368號」漁船臺籍船長3月7日於模里西斯路易士港遭船員毆打受傷訊息,經聯繫確認船長已送醫治療並在當地休養後,即指派駐模里西斯專員前往慰問並瞭解案情,另請船主應向當地警方報案,不縱容任何暴力行為發生。
漁業署說明,該名臺籍船長在船上遭多名印尼籍船員毆打,目前原因不明,惟事發過程被錄影並張貼於網路。漁業署表示船長及船員同於船上作業,倘遇有溝通不良或船員有需反映問題,應循申訴等管道反映。除勞動部申訴專線(國內撥打1955、國外撥打+886-2-8073-3141),漁業署亦建立「外籍船員互動服務平台」受理線上申訴案件,並派員在國內外港口訪視船員,檢查勞動條件狀況。漁業署嚴正強調,不論船員或船長,都不容許有暴力行為。
漁業署呼籲遠洋漁船經營者、船長及船員,應同舟共濟善待彼此,維繫船上和諧工作環境,本案漁業署將續行調查瞭解案情,如查證船員打人屬實,漁業署將禁止涉案船員再受僱於臺灣漁船;另倘船上幹部有不當管教等,亦將依法處理,透過法律伸張正義,以維護合法權益。
聯絡人:薛博元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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